固體飲料代加工企業必看,新法規的常見問題匯總
欄目:常見問答
發布時間:2022-07-02
來源: 轉自 士海食標
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》將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實施,而后又通知2022.12.31前目前包裝形式都可繼續使用。不過固體飲料包裝的形式的改變還是很大的,所有固體飲料代加工企業都應重視。
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》將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實施,而后又通知2022.12.31前目前包裝形式都可繼續使用。不過固體飲料包裝的形式的改變還是很大的,所有固體飲料代加工企業都應重視。一、問:公告中規定警示信息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%。這里的“面積不小于20%”指的是區域?還是就所有字所占面積?與保健品一致嗎?
答:“面積不小于20%”指警示信息所占區域占整個版面的20%。保健食品的警示用語按照《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》標識,固體飲料是普通食品,與保健食品要求不同。
二、問:警示信息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%。我們的產品在包裝盒的一面(面積600平方厘米)貼了標簽(面積200平方厘米),請問警示信息應該是占600的20%還是200的20%
三、問:請問警示語是不是在屬性名的同一展示版面呢?公告中只要求了同一版面,未指定哪一版面?
答:警示語需要同產品名稱在同一版面標示。產品名稱要求標示在醒目位置,即主展示面。
四、問:老包裝用不完,不想浪費包裝,可以加貼或加封套嗎?或者老包裝不做最小銷售單元了,重做個簡易的大包裝,最小銷售單元是2盒老包裝。
答:1.按照GB 7718的規定,除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允許加貼外,其它都可以加貼。也可以對整個包裝版面進行加貼。2.如果套用大包裝,則大包裝應作為最小銷售單元,大包裝需要按照GB 7718及市場總局關于固體飲料新規定的要求標示,2盒老包裝不可以做最小銷售單元。
五、問:我們產品叫即食型益生菌,那我在產品名稱的臨近部位標識“固體飲料”四個字可以嗎?
答:可以也必須標示“固體飲料”。另即食一般指開袋即食,不符合固體飲料的食用方式。
六、問:某營養成分不是由營養強化劑強化的,而是由原料帶入的,需要在營養成分表標出來嗎?例如使用了富硒大米的固體飲料,需要在營養成分表中標注硒的含量嗎?
答:如果該產品標簽上對營養成分進行了聲稱,需要在營養成分表中標注出該營養成分的含量和NRV%,沒有對產品進行營養聲稱可以不標識。但由于原料帶入會使產品的某營養成分產生很大的變化,所以建議在營養成分表中標注出該營養成分。
七、問:用固體飲料A做固體飲料B的配料,A執行的是GB/T 29602。這種情況下,在B的配料表里,A需要展開嗎?
答:如果A的加入量≥25%,必須展開標識;如果A的加入量<25%同時在配料中標識為XX固體飲料,可以不展開標識。具體需要按原料A的實際情況來判斷,可在士海食標公眾號提交標簽進行審核。
八、問:固體飲料名稱不得與批準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,怎么判定?
答:特殊食品含“嬰幼兒配方食品、嬰幼兒輔助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、運動營養補充品、運動營養食品” 等。固體飲料屬于普通食品,不得使類似名稱,如xx配方食品、xx運動營養品、xx營養補充品以及國家局已經注冊的產品名稱。
答:固體飲料是反映產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,需要標示在一起,以免消費者誤解產品屬性。
答:GB/T 29602中4.7,特殊用途固體飲料是指通過調整飲料中營養成分的種類及其含量,或加入具有特定功能成分適應人體需要的固體飲料,如運動固體飲料、營養素固體飲料、能量固體飲料、電解質固體飲料等。
十一、問:請問警示語是不是在屬性名的同一展示版面呢?公告中只要求了同一版面,未指定哪一版面?
答:警示語需要同產品名稱在同一版面標示。產品名稱要求標示在醒目位置,即主展示面。
十二、問:當食品名稱可能產生誤解時,固體飲料四字需要和食品名稱一樣大?還是固體飲料四字大于食品名稱?
答:“固體飲料”四個字應是整個版面最大之一,建議大于容易造成誤解的產品特殊名稱。
十三、問:酶解骨粉(含硫銨素)可以加到固體飲料嗎?
十四、問:產品用了“豬皮、蹄筋”熬湯,是不是可以在標簽上面寫膠原蛋白?
答:產品經檢測確實含有膠原蛋白的可以標示,同時標示膠原蛋白的含量。
十五、問:如果產品檢測報告證實含有微量元素、維生素之類,這些東西也確實有功效,那么能明示顯示嗎?
答:不可以。食品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有明確規定:食品普通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含有功效的作用。
十六、問:L-精氨酸、L-半胱氨酸,這種2760里的香料,能直接寫在標簽配料表里嗎?還是得寫成食用香精香料?
答:都可以。GB 7718問答四十三規定,可以在配料表中標示該香精香料的通用名稱,也可標示為“食用香精”,或者“食用香料”,或者“食用香精香料”。
十七、問:可以在外盒上寫“0蔗糖、0人工色素、防腐劑” “*指在生產過程中不主動添加蔗糖、人工色素、防腐劑”嗎?
答:“不添加”和“不含有”意思不同,不添加不代表產品中沒有。在標簽上標示“0蔗糖、0人工色素、防腐劑”應有依據證明該產品中的蔗糖、人工色素、防腐劑的含量為0。另根據GB 7718征求意見稿的規定,不允許使用“不添加”等字樣,建議謹慎標識“不添加”類似字樣。
十八、問:有限量要求的配料,如果在食用方法中標識清楚產品的食用量,不再標識這個配料的具體食用量是否可以?
答:產品經檢測確實含有膠原蛋白的可以標示,同時標示膠原蛋白的含量。
十九、問:如果產品檢測報告證實含有微量元素、維生素之類,這些東西也確實有功效,那么能明示顯示嗎?
答:具體情況具體分析,有些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在標簽上標識該新食品原料的食用限量,那么就必須單獨標識;如果相關公告未做規定和要求,可以采用這種方式標識。
二十、問:配料里加了兩種蛋白原料,都屬于乳蛋白來源,乳清蛋白,和全脂乳粉,是否還需要分別標識蛋白比例?
答:如果執行GB/T 29602的固體飲料,根據GB/T 29602的4.3.3,該產品應該屬于復合蛋白固體飲料,再根據8.1,該產品需要標注不同蛋白來源的混合比例。執行其他標準的固體飲料以標準要求為準。